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

雖然同意學生的二個希望具體討論議題,但現階段建議以[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公開辯論服貿]為宜,
這樣的訴求簡單有力,所有民眾都很容易懂,相信支持度會很高,馬/江除了可在會議名稱上作反應(也很可能他們也贊成,這可當作他們未來重啟談判時下台階用,不會面子掛不住),實在想不出他們還有什麼立場拒絕.

學生目前的二個具體討論議題:
第一,先訂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,才能審議服貿;
第二,所謂退回服貿,是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之前,服貿要從立院退回行政院,等到立法完成後,才能實質審查。

1. 當開始公開辯論時,其實連第一條都還沒討論到,在討論法源依據時,民眾就能了解為何要先訂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(或其他名稱).現階段我向朋友解釋,都要解釋老半天才能讓朋友懂.不宜在現階段作此訴求,作此訴求反而給馬/江借口,甚至用來誤導學運的本質.反而被不了解的民眾所誤會.我相信有九成以上的民眾不懂這二項背後的意義.既然是公共議題,一開始宜用較簡單的訴求,較能爭取更多民眾支持.而當民眾了解這背後的意義後,就會支持第一個訴求,也可順勢一併在會議中討論.

2. 既然是[公民憲政會議],已很接近行使直接民權了(其實若如此和平的學運能促成此事,我就已非常佩服了),在這樣的會議又有什麼不能談的.何必堅持要求立院退回服貿給行政院,反而應該用這個會議跳過二院,來突顯立法/行政二院的失職.況且目前民眾想知道的是服貿為何不好?或是為何好?可以同時討論第一項,但不宜延後討論服貿,反而可能澆息民眾的關心.甚至失焦.其實召開這個會議,也能幫馬/江解套.當重啟談判時,這個會議的位階不小.雖然還沒有法源,但在普遍認知上是高於二院,那時馬總統也有台階可以下.雖然非常痛恨他們使用暴力對付學生,但當重啟談判時,我們還是得合作對付大陸的談判.

得準備上班了..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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